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補助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與大專校院攜手精進教學輔導原住民學生計畫」經費申請
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1373A號及「教育部補助技職校院及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原住民教育實施要點」辦理。
二、 申請原則及流程如下:
(一) 學生課程規劃(學校至少須擇一項目辦理):
1、 指導學生參加教育部主辦之基礎學科相關競賽(如:科展、全國高級中學小論文寫作比賽、原住民族雲端科展等)。
2、 以營隊方式至少擇一辦理:語文及數理基礎學科之課程教學輔導、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學習活動、實驗(習)學科之課程發展。
3、 以專題實驗(習)輔導方式至少擇一辦理:與大專校院教師合作指導學生專題製作、專題實驗、專業實習等領域課程,進行系統性的輔導,或針對特定議題協助學生自主性實驗研究。
(二) 教師成長規劃(必須辦理項目):辦理教師成長規劃,以教師專業成長社群為基礎,發展具有原住民特色的教學與輔導機制,以有助於推動前述課程之目標。
三、 每校計畫補助額度最高新臺幣50萬元為原則。
四、 請本局所屬學校依指定格式撰寫計畫提出申請,並請學校將計畫書電子檔傳送至電子信箱sportmale520@taichung.gov.tw(併同電話告知),另免備文檢送計畫書紙本2份寄至本局高中職教育科潘課督(信封註明:高級中等學校與大專院校攜手精進教學輔導原住民學生計畫經費補助申請),電子檔及紙本皆需繳交始視為申請完成。
五、 請本局所屬私立學校於申請時應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該表件請至國教署網站政府資訊公開項下之補助資訊公開專區項下之補助公告下載(或連結至https://gov.tw/4DA)。
六、 旨揭計畫申請書及注意事項請至長億高中網站,校園重要公告項下下載(或連結至https://pse.is/7h3hp5),請務必依公告格式撰寫,如仍有疑問,請洽國教署委辦學校臺中市立長億高级中學游小姐,電話:04-22704022轉108。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1373A號及「教育部補助技職校院及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原住民教育實施要點」辦理。
二、 申請原則及流程如下:
(一) 學生課程規劃(學校至少須擇一項目辦理):
1、 指導學生參加教育部主辦之基礎學科相關競賽(如:科展、全國高級中學小論文寫作比賽、原住民族雲端科展等)。
2、 以營隊方式至少擇一辦理:語文及數理基礎學科之課程教學輔導、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學習活動、實驗(習)學科之課程發展。
3、 以專題實驗(習)輔導方式至少擇一辦理:與大專校院教師合作指導學生專題製作、專題實驗、專業實習等領域課程,進行系統性的輔導,或針對特定議題協助學生自主性實驗研究。
(二) 教師成長規劃(必須辦理項目):辦理教師成長規劃,以教師專業成長社群為基礎,發展具有原住民特色的教學與輔導機制,以有助於推動前述課程之目標。
三、 每校計畫補助額度最高新臺幣50萬元為原則。
四、 請本局所屬學校依指定格式撰寫計畫提出申請,並請學校將計畫書電子檔傳送至電子信箱sportmale520@taichung.gov.tw(併同電話告知),另免備文檢送計畫書紙本2份寄至本局高中職教育科潘課督(信封註明:高級中等學校與大專院校攜手精進教學輔導原住民學生計畫經費補助申請),電子檔及紙本皆需繳交始視為申請完成。
五、 請本局所屬私立學校於申請時應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該表件請至國教署網站政府資訊公開項下之補助資訊公開專區項下之補助公告下載(或連結至https://gov.tw/4DA)。
六、 旨揭計畫申請書及注意事項請至長億高中網站,校園重要公告項下下載(或連結至https://pse.is/7h3hp5),請務必依公告格式撰寫,如仍有疑問,請洽國教署委辦學校臺中市立長億高级中學游小姐,電話:04-22704022轉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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