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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辦理「第19屆亞太資優教育會議青少年領袖營遴選」案,請於114年7月31日中午12點前推薦有意願且符合資格之資優學生參加

一、 依據國教署114年7月2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066449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為提供各國資優學生進行跨國交流討論及合作機會,訂於115年2月7日至115年2月11日前往沙烏地阿拉伯舉行「第19屆亞太資優教育會議暨青少年領袖營」,爰辦理推薦遴選。
三、 請校內安置有資優學生之學校將旨揭活動訊息確實轉知所屬資優學生,重要事項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 招收對象:我國七至九年級資優生(國中一至三年級)對課程內容有高度興趣,具備良好的英語能力,能接受全程英語教學,具有特殊優異表現者。
(二) 名額:因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至多推薦2名資優學生,故請各校僅推薦1名資優學生。
(三) 報名流程:
1、 請有意願參加之資優學生填妥「報名表」、「自傳(中英文皆可,請具體說明英語能力、興趣專長與特殊才能表現等,限1,000 字內)」、2份「教師推薦表」暨相關佐證資料送交學校。
2、 請各校擇優推薦,且於114年7月31日中午12點前,並請各校務必皆依下列說明事項辦理:
(1) 請將學生資料(國內報名表、自傳、特殊優異表現資料暨教師推薦表)暨推薦審查表以word檔電子郵件寄至angel94203@gmail.com,逾期不受理。
(2) 將學生資料(國內報名表、自傳、特殊優異表現資料暨教師推薦表)暨核章之「推薦審查表」免備文寄(送)至本局(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3) 若各校寄出資料有缺漏,且未符合報名條件,經承辦人員聯繫後未於時間內補件,將不予受理推薦。
(四) 甄選方式:學校推薦資優學生後,由本局辦理初選,國教署進行複選,錄取名單訂於114年9月10日公告於中華資優教育學會網站。
(五) 聯絡人:如有相關疑義,得逕洽中華資優教育學會李朝祥先生(聯絡電話:02-23113040分機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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