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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實施計畫」

壹、 參賽 對象:
一、 凡本市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等在學之限齡學生
及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 不限國籍 均得參加 。 大專組另逕依決賽規定辦理。
二、 凡 就讀本市外僑學校 在學之限齡學生 不限國籍 均得參加 。
三、 大陸地區臺商子 弟學校 及東南亞地區臺灣學校 請 參加由新北市政府成立之「臺商學校專區」辦理之初賽相關事宜。

貳、 參賽 作品組別及類別:
一、組別:
初賽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一)國小組:包括公、私立國小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
(二)國中組:包括公、私立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學生。
(三)高中(職)組:包括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完全中學高中部學生及五專前三年學生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
二、類別:
一 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二 國中組 、高中 職 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 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校內收件初審時間:114年9月10日,(請依計畫內容進行繳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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