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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運動部辦理「115學年度適應運動據點卓越精進啟航計畫」簡章及計畫書各1份

一、申請旨揭計畫相關資訊摘述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一) 申請對象:
1、 教育部主管之國立或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2、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所轄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二) 申請期限:有意申請學校請於115年5月22日前檢具計畫書、經費申請表及計畫合作協力同意書(同意書無則免),免備文逕寄(送)達本局體育保健科彙辦,並請將WORD檔寄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peilinchou80@taichung.gov.tw)。
(三) 計畫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四) 補助原則及額度:本計畫為競爭型計畫,補助經費為經常門,各類據點每案核定經費上限如下:
1、 卓越據點:每案上限為新臺幣(以下同)40萬元。
2、 精進據點:每案上限為25萬元。
3、 啟航據點:每案上限為15萬元。
(五) 申請單位得評估自身推動經驗與發展目標,自行擇上開單一類型提出申請。
二、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5年推動健全學齡適應運動體系:拓展適應運動據點與活動設計推廣計畫」專任助理陳小姐,電話:04-22183459,電子信箱:ntcuape@mail.nt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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