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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辦理「【原教典範】十二年國教前導學校典範學習」歡迎對原住民族教育有興趣之本市教師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育局)
承辦人:約用人員 陳志康
電話:0422289111#54307
電子信箱:chenjk0913@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惠文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3月16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小字第115002088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87040000E_1150020885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本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辦理「【原教典範】十二年國教前導學校典範學習」實施計畫乙份,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計畫辦理。
二、 藉由參訪活動瞭解汲取他縣市推動原住民族語文教育成果,作為本市推動全民原教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借鏡。
三、 旨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 辦理日期:115年4月19日(星期日)至4月21日(星期二)。
(二) 活動對象及人數:本市原教中心人員、原住民族語老師、原住民教育相關人員及對推動原住民族教育有興趣之本市教師,共計30人。
(三) 辦理地點:臺東縣南王Puyuma花環實驗小學、臺東縣綠島鄉綠島國民小學。
(四) 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15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請填Google表單報名https://forms.gle/c4Rg7sCdddRFWs2GA。
(五) 經錄取參加人員務必全程出席,若不克參加,務請於活動一週前告知承辦人(電話:22712892陳志康先生),以利遞補人員參與。
(六) 活動內非計畫補助範圍之費用由參加者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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