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教科書 遴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1.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2. 本校教科書遴選作業相關規定辦理。
二、遴選科目需經教育部審定通過領有執照且在有效期限內之教科用書,含課本、習作、教師手冊、備課用書(審定執照需印於樣書背面)均可參加遴選。
三、請有意參與本校國中教科書與高中教科用書遴選作業之廠商,配合下列選書程序:
1. 報名:請逕向本校各領域(科)召集人報名。
2. 樣書陳列:樣書請逕送本校各領域(科),建議採行「靜態樣書展示」,若有需要舉辦教科書動態說明會請洽詢本校各領域(科)召集人。
3. 4/27~5/01 全校高、國中部教師(含代理教師)進行高、國中部教科書網路評選
4. 網路票選期間,參與遴選之廠商請勿進入校園推銷教科書。
5. 採用版本預定5月中旬公告於本校網站。
四、未盡事宜,請洽本校教務處設備組。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