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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增設「電子煙回收桶」之資訊

電子煙回收據點計431處,請逕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之官網(https://www.hpa.gov.tw)首頁>健康主題>健康生活>菸害防制>電子煙防制專區查詢;投遞須知如下:
(一) 回收期限:自115年9月7日起,至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施行後1個月止(緩衝期屆滿)。
(二) 全程不記名:投遞時無須具名及提供任何個人資料。
(三) 投遞時間:各回收點機關之上班服務時間。
(四) 安全提醒:請確認機身與煙油已妥善包裝,以避免煙油外漏或碰撞產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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