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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特殊教育知能「運動輔具推廣與教學運用知能研習」

臺中市115 學年度特殊教育知能運動輔具推廣與教學運用知能研習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18條。
(二)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支持服務辦法第10條。
(三)運動部115年度建置適應運動據點計畫。

二、目的:促使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瞭解增進身心障礙學生身體活動表現與體育課程學習成效之運動輔具,強化其對運動輔具之專業知能。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國民小學(臺中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三)協辦單位:臺中市東區力行國民小學、臺中市立啟聰學校
四、研習 對象 :依下列資格及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每場次各 50 名 。

(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 及特殊教育 業務承辦人 。
(二)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 教師 。
(三)對本研習有興趣之 本市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

鼓勵教師及相關人員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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