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正115年度「教育部表揚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畫。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10月27日臺教學(二)字第1152804340號函辦理。
二、 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構、學校、依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特訂定「教育部表揚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畫,期透過公開表揚及獎勵,肯定各界推動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之成果,深化民主、人權與法治價值,以落實民主深化與世代傳承。
三、 旨揭計畫修正推薦單位為各政府機關(構)、學校、法人或依法立案之團體,並延長本年度薦送截止日至11月13日(星期五)。餘表揚相關事項詳如附件實施計畫,請參閱並踴躍參與。
四、 如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轉型正義教育多元推動專案辦公室)鍾岳珊小姐,連絡電話(02)2896-1000分機2907或教育部承辦人林靜蓉專員(02)7736-7803。
五、 檢附教育部表揚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畫及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
二、 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構、學校、依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特訂定「教育部表揚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畫,期透過公開表揚及獎勵,肯定各界推動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之成果,深化民主、人權與法治價值,以落實民主深化與世代傳承。
三、 旨揭計畫修正推薦單位為各政府機關(構)、學校、法人或依法立案之團體,並延長本年度薦送截止日至11月13日(星期五)。餘表揚相關事項詳如附件實施計畫,請參閱並踴躍參與。
四、 如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轉型正義教育多元推動專案辦公室)鍾岳珊小姐,連絡電話(02)2896-1000分機2907或教育部承辦人林靜蓉專員(02)7736-7803。
五、 檢附教育部表揚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畫及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
瀏覽數:
